【案情簡(jiǎn)介】
2020年5月,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澤雅鎮某村村民徐某甲、徐某乙在網(wǎng)上惡意制造輿論,誹謗村黨組織書(shū)記徐某丙、村委會(huì )主任徐某丁聯(lián)手侵吞社保指標名額及村集體資產(chǎn)。6月18日,徐某甲蠱惑多人以“如果反映的事情得不到解決,就不許換屆”的無(wú)理要求威脅相關(guān)單位,并在村內揚言“村干部事情不了解,就不能換屆”,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。
7月23日,溫州市甌海區紀委監委為徐某丙、徐某丁澄清正名。7月29日,甌海區公安分局對徐某乙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決定。8月5日,甌海區公安分局對徐某甲作出刑事拘留的處罰決定。9月11日,甌海區公安分局對徐某甲執行逮捕。